如何理性看待“非正常专利申请”
如何理性看待“非正常专利申请”
近这一年,国知局的打击“非正常申请”的活动让很多申请人及代理机构胆战心惊,国知局提供第二批非正常申请数据在6月初已经发到各省并由地方局进行处理,而今年年初通报一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涉及1400余家代理机构,涉及的力度之大是之前未有的,也有很多初创公司和高校“中招”,其中辽东学院被要求撤回的139件非正常申请。
那么哪些专利会被认为是非正常申请呢?因为打击非正常申请属于行政措施,相应的依据是《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3月11日由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11号)发布。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
下列各类行为属于本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总结一下,就是短时间内,编造了一定数量的、且被审查员一眼看出来是编造的,或者系统检索出来是抄袭或者变相抄袭的专利申请,被国知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可能性比较大。
那么,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有什么处罚呢?对申请人一般是取消一些优惠政策,比如费用减缓、地方的奖励、甚至高新认定都有可能取消,所以在收到非正常申请的通知时,一般申请人都会及时撤回,避免后续的麻烦。目前国知局不太接受意见陈述。
相对而言,非正常申请的行政处罚对代理机构要更严格一些。
对代理非正常申请数量较多的代理机构,会进行通告、罚款、甚至是行业处分,代理师也面临行业的一些处分,比如吊销执业证等。
因为我公司在代理质量上一直把关较严,总部目前无非正常申请,那么后续如何避免“错杀”呢,有几条可以借鉴的措施:
1)发明名称相似或相近的多个申请需要关注一下(一般是3-4个以上),这类申请在递交的时候尽量不要集中递交。
2)个人申请尽可能避免(特别是多个申请的)。
3)如果短时间需要递交大量申请的公司,好有其他辅助材料,比如营业执照,以及研发实力的相关证明。
4)对于风险较大的,可以不采用提前公开,因为这一两年还是非正常申请抓得比较严的时候,可能会有“错杀”情况。
通过打击“非正常申请”的活动,旨在让我们的知识产权行业健康发展,前几年地方上的资助政策、政府指标催生了很多企业及代理机构为了牟利而编造了大量的低质量专利,确实给行业带来很多不利和混乱。我们相信,一直秉承良心来做事的代理机构会得到认可,提高专利质量是我们这个行业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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