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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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利申请流程

  备案

  一、要将PCT申请进入日本国阶段,请在截止日期(即早的优先权要求日起30个月)内提供以下文件:

  1.PCT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的副本;

  2.要求的副本;

  3.WIPO出版物的头版;

  4.根据PCT第19(1)和/或34(2)条进行的任何修改;和

  5.国际初步考试报告的副本。

  二、要基于巴黎公约提交日本专利申请,请提供:

  1.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图纸和摘要的副本;

  2.每个发明人的全名和地址;

  3.每个申请人的全名和地址;

  4.每个优先权申请的提交日期;

  5.每个优先级申请的申请号;和

  6.优先权文件(必须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

  提交申请不需要执行文件。仅在需要特别代表的情况下(例如,提起上诉或异议时),才需要授权书。当有必要授权书时,我们会通知您。

  翻译

  由于在日本专利局的所有程序均以日语进行,因此必须以日语提交申请。

  (1)对于PCT案件,可以在进入日本国阶段的两个月内提交该申请的日语翻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需要通过提交国表格来进入日本国阶段。

  (2)对于巴黎案件,如果您想延迟翻译的提交,我们可以先以任何语言提交申请以确保优先权日,然后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日文翻译。

  申请编号

  提交专利申请后,将颁发专利申请号。

  (1)对于PCT案件,日本专利局从优先权申请的提交日期起33至34个月后分配专利申请号。

  (2)对于《巴黎公约》而言,专利申请号一经提交即被分配。

  公布未经审查的申请

  自提交之日起18个月后,该申请将向公众开放。

  审查要求

  为了对申请进行审查,有必要在到期日之前向日本专利局提交一份题为“审查请求”的文件,以支付官方费用,该费用是根据权利要求的数量计算的。提交PCT案件审查请求的截止日期是国际申请日起三年,而日本在巴黎公约案件中从申请日起三年。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前未提出审查请求,日本专利局将认为该申请已撤回且不可撤消。无法延长时间,也没有补救措施来恢复未能按时完成的申请。第三方可以针对任何公开的专利申请提出审查请求,在这种情况下,

  提交审查请求后,通常会在提交审查请求之日起九个半月(9.5个月)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员没有发现拒绝申请的理由,该申请将被授予专利。如果审查员发现拒绝的理由,将发出拒绝理由通知(正式诉讼)。有必要对此类通知做出回应,以提出修正案和论据来起诉该申请。如果索赔中包含拒绝的理由,则可以发出两到三次此类通知。

  拒绝理由的通知

  如果您收到拒绝原因通知,则有必要在该通知的转发日期起三个月内对办公室行动做出回应。

  拒绝决定

  如果您收到拒绝决定,则有必要在通知的转发日期后的四个月内将申诉及其修正案(和申诉摘要)一起提出。

  授予专利

  1至第3年的年金费用必须在自津贴通知的转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作为签发时的注册费。

  支付了注册费并在日本专利局注册了专利之后,颁发了专利证书。

  第四年年金必须在注册之日起的第三年或之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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