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罪之假冒注册商标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之假冒注册商标罪
市场经济给了人们更多的自主经营的权利,经营方式也变得多样化。但也有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可乘之机干违法经营的勾当,以谋取非法利益。比如侵犯知识产权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犯罪类型很多,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最常见的类型之一。国家对此种想通过搭便车的方式以获取高额利益的行为以严厉打击,从而维护商家的合法权益。
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而假冒注册商标罪**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不算低,不过总有人铤而走险。被侵权的商标大多数为****、知名商标,近来,“清风”就被侵权了。
就在这个月,台州电视台播报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案件。2012年2月开始,被告人王某利用租用的厂房,创办纸巾加工厂。在未取得“清风”商标注册权人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购置机器、原纸、塑料外包装和纸箱等生产清风牌无筒卷纸和抽纸,并以每箱105余元的价格向外销售。2013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在王某厂房当场抓获王某,并查获未销售的“清风”牌无筒卷纸901包,清风牌抽纸222箱,经过鉴定,认定查获的纸巾非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额共计96余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罚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从重处罚的界线为:非法经营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本案中,王某的非法经营额已经达到了九十多万元,所以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6年到7年最为可能。
遵守法律,维护合理的市场经济秩序是每个商家都应尽的义务。侵犯知识产权罪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企业只有自主创新才会获得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