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侵权是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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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侵权判定

侵权判定也可大体分为两步:

1. 依照国际外观分类,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类别与授权外观设计的类别是否相同或相近,倘答案为否,则不会构成侵权;

2. 在上一步为是的基础上,确定依照普通购买者或使用者的眼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与授权外观两者是否相似至会产生混淆,倘是,则被控侵权产品落入外观保护范围。应当注意,尽管侵权判定终以普通购买者或使用者的眼光为标准,但是,以下的操作方式并不正确:随机选定一定数量的购买者、使用者,通过统计他们的意见来确定是否落入保护范围。

02.侵权成立

在确定了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授权外观保护范围的基础上,确定是否满足其他法定要件。通常,要求对外观设计的使用带有商业属性,例如,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外观产品的制造、进口、销售、许诺销售构成侵权。但应注意,不同国的规定可能存在一定区别。此外,行为人的相关行为,不属于法定应当豁免的情形。


03.外观不是专利

在,例如,中、美国,外观设计权是一种专利。但在,例如,西欧、日本,外观设计权不是一种专利,被称为外观设计权,也可被简称为外观设计、外观。

专利认知和专利能力

要获得顶用的专利,即有效保护重要技术成果的专利,专利的申请人、发明人必须具备全面的基本专利认知、专利能力,不能仅局限于上文所涉及的内容,如此,

才能从技术成果中挖掘出适合去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而,才能找到合格的代理机构,将案件委托其办理;接着,才能与代理机构配合好共同完成好专利的撰写、提交,并且监控好代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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