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二十条相关内容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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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滥用专利权,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构成垄断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处理。

第二十条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主要讲的是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和专利权行使的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专利权的行使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第二部分主要讲的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滥用专利权,通过不正当手段排除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处理。该法条促使各方能够在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氛围内进行创新发展。

专利法第二十条的内容较为笼统,对于遵规循矩的普通申请人来说实用性并不强,需要注意的点就是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禁止虚构技术方案或恶意抢注他人的创新技术‌。在进行专利维权时,应基于合法目的行使权利,防止因滥用专利权引发法律纠纷或赔偿责任‌。

一部分所讲的诚实信用原则就不再多做赘述,重点讲下本条的第二部分,什么叫滥用专利权,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呢?我们以标准必要专利为例来剖析该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专利权人许可标准必要专利时必须要按照公平(公平合理对等价格)、合理(基于技术本身制定合理许可价格)、无歧视(一视同仁)的原则把自己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给他人(相同条件)。

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与FRAND原则:标准必要专利指实施某一技术标准必须使用的专利,若绕过该专利则无法符合标准要求。‌FRAND承诺‌:专利权人需在专利被纳入标准时向标准化组织作出FRAND许可承诺,确保许可条款公平合理且不歧视任何实施者。

分享实例:

1、小米与Sisvel专利纠纷案件:‌Sisvel指控小米侵犯其持有的‌4G通信标准必要专利(SEP)‌,相关专利组合源自其2012年从诺基亚收购的无线通信技术。SEP因纳入国际通信标准具有“锁定性”,使用方需遵循FRAND原则获得许可。Sisvel自2013年起与小米展开许可谈判,但双方因‌费率分歧‌未达成协议。2019年4月起,Sisvel在‌英国、荷兰、意大利‌对小米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申请临时禁令以禁止小米手机在荷兰销售。‌

2、‌荷兰法院的全面胜诉‌:2019年8月,荷兰海牙法院以“Sisvel缺乏紧迫利益且禁令可能损害小米”为由,驳回Sisvel的临时禁令请求。‌侵权认定与赔偿‌:2020年11月,荷兰法院终审判决小米未侵犯Sisvel的EP2329272 B1专利,并裁定Sisvel需赔偿小米的律师费用。‌

小米与OPPO于2019年12月在中对Sisvel提起反垄断诉讼,请求法院确定其中SEP的FRAND许可费率。这是中首例由企业主动发起的FRAND费率诉讼,旨在挑战Sisvel的专利定价合理性。该案件截至本年3月,双方在‌英国、意大利‌的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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