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专利申请指南
比利时专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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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现行专利制度主要由《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组成。比利时专利的分类和中有很大的不同,只有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年费在第二年缴纳;外观设计专利自动保护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长保护期可达25年。比利时专利申请可接受的语言为:荷兰语、法语、德语。
一、比利时专利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
比利时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与中有很大不同,这主要体现在两国的审查程度上。
申请比利时发明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专利局首**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自发明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予以公布。申请没有实质审查,公开时专利权即被授予。
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检索新颖性请求,专利局在检索后出具检索报告。
2.外观设计专利
比利时的外观设计专利由比荷卢知识产权局注册和保护。比荷卢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外观设计专利将自动在比利时生效。
比荷卢的知识产权局不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审查,而只进行形式审查,并审查其是否违反公共政策和社会道德。
二、比利时专利申请渠道
1.发明专利
中进行比利时专利申请的渠道可分为以下两类,包括四种方式:
(1)PCT渠道
PCT申请**国;
PCT**欧洲专利局申请**国。
(2)巴黎公约渠道
国申请;
欧洲专利局申请**国。
2.外观设计专利
中向比利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渠道分为三类,共三种方式:
(1)巴黎公约渠道:国申请。
(2)OHIM渠道:欧共体外观(RCD)。
(3)比荷卢申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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