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i机器人”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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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知识产权局、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高人民法院(2017)*高法行再34号行政判决书〕

  【案情摘要】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臻公司)是名称为“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的权利人。本专利是实现用户通过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与聊天机器人对话,使用格式化的命令语句与机器人做互动游戏的专利。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知识产权局及一审法院均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普通技术知识能够实现本专利利用聊天机器人系统的游戏服务器进行互动的游戏功能,符合专利法对充分公开的要求,故维持本专利有效。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本专利授权历史档案,智臻公司认可游戏服务器功能是本专利具备创造性的重要原因,本专利说明书对于游戏服务器与聊天机器人的其他部件如何连接完全没有记载,未充分公开如何实现本专利限定的游戏功能,据此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行政决定。智臻公司不服,向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该专利到底是否公开充分?

苹果公司诉称,

(一)本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那些就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而言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能采用引证的方式撰写,而应当将其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

1.说明书公开的技术方案中,过滤器将用户语句区分为格式化语句或自然语句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发送给游戏服务器处理,并且说明书也没有公开查询模块或者对话模块可以和游戏服务器相交互,因此如何连接游戏服务器并未公开,被诉决定关于实现游戏功能公开充分的事实认定错误。

2.说明书没有记载过滤器如何实现区分格式化语句或自然语句,其仅仅表明了一种愿望和结果,没有给出区分格式化语句和自然语句的技术手段,例如,难以辨识UTF-8编码语句具体为格式化语句抑或自然语句。

3.说明书中没有给出如何实现网络学习扩充对话数据库的具体技术手段,即便如被诉决定所认定的网络学习扩充对话数据库属于现有技术,也应当写入说明书。

4.说明书仅仅提出了搜索的设想,却没有给出实现搜索的具体实现方式。5.说明书中未公开人工智能服务器检索对话数据库并选择*合适的应答语句的具体方式,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本专利中没有公开的内容解读到说明书中,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二)权利要求1、9所限定的“根据区分结果将该用户语句转发至相应的服务器”和权利要求1、11所限定的“格式化语句和自然语言”的技术特征不清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权利要求1和9中缺少人工智能服务器对应数据库扩充方式,即“一是人工添加,二是与用户对话过程中学习,三是网络学习”,因而缺少实现拟人化这一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本专利有关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权利要求不仅在形式上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而且在实质上也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本专利权利要求1、9中“游戏服务器”的记载与说明书不一致,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本专利权利要求1、9中“过滤器”“人工智能服务器及其对应数据库”的特征、权利要求9中“用户找到联机的聊天机器人”的特征、权利要求10中“查询服务器对信息数据库访问有一个优先权级别顺序”的特征,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五)本专利权利要求1-11相对于附件1及公知常识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被诉决定关于附件1没有公开“过滤器”的事实认定错误,具体而言,该决定关于附件1的“一般性聊天是格式化语句”与其所认定的“不相匹配的是自然语句”相矛盾,该决定关于“不相匹配的自然语言是不能到达工具箱128、运行与模板相关联的一般性聊天子例程”的事实认定错误;该决定关于“相匹配的则运行构造子例程即实现个人消息部分查询,游戏及一般性聊天等功能,也就是附件1中执行人工智能、查询和游戏服务器功能的均是相匹配的‘格式化’消息”与其关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认定不一致;

此外,智臻公司在无效宣告请求意见陈述书中已经认可过滤器属于公知常识,附件1中也需要进行格式化语句和自然语言的区分。综上,被诉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

专利复审委答辩

(一)对于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及其某些术语的理解应当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认知能力,并将专利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坚持被诉决定中关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评述。

(二)就新颖性和创造性而言,附件1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过滤器及其相关功能,也不存在得出过滤器及其相关功能的启示。而本专利权利要求1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其相对于附件1具有更加显著的技术进步,过滤器区分格式化语言与自然语言,通过人工智能服务器的辨识和语法分析功能及其对应数据库的扩充维护功能,使对自然语言的处理更加智能化,即达到更好的智能聊天的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综上,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理程序合法,请求维持该决定。

智臻公司述称

同意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意见,且应用本专利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已经取得商业上的巨大成功,本专利具备创造性,请求维持被诉决定。

高人民法院认为,本专利中的游戏服务器特征不是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对于涉及游戏服务器的技术方案可以不作详细描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就可以实现相关技术内容,因此,本专利涉及游戏服务器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关于充分公开的要求。*高人民法院遂提审后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我国计算机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专利。“以公开换保护”是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判断作为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已经充分公开,不仅是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和诉讼中的疑难问题,也直接决定了专利申请人能否对有关技术方案享有独占权。本案再审判决明确了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判断标准,充分保护了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在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的同时,助力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来源:知识产权小透明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